湖北理工学院再次被确认为2017-2019年度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校园)”称号.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对2017-2019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表彰,湖北理工学院再次被确认为2017-2019年度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校园)”称号,这是我校继2011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校园)后,连续9年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湖北理工学院专升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管理新闻宣传和思想文化阵地,协力打造文明和谐美丽理工,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积极参与黄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2020年,学校自接到上级关于文明创建复评的通知以来,根据省级文明单位(校园)复评工作指标体系要求,全面、系统梳理和整理近三年来的创建工作,按照指标体系总结、提炼我校工作特色和亮点,高质量完成了文明创建复评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校连续9年被评为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校园)”,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这一荣誉的获得,凝聚了全校师生员工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付出的劳动与汗水,是我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开放型创新型大学的成果体现。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秉承“明德、格物、经世、致用”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敢为人先、开放创新”的理工精神,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致力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担承新时代大学的历史使命,积极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更上一层楼,奋力谱写学校“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