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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汉江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具有我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籍;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良好,报考时能如期毕业;身心健康(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一个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与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各类考生对照《汉江师范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高职(专科)专业的报考范围要求》)(详见附件1),查看本人专科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范围。

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计划(人)

普通

考生

建档立卡专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总计

1

学前教育

040106

182

31

10

990

2

小学教育

040107

199

33

3

体育教育

040201

25

4

4

汉语言文学

050101

165

28

5

英语

050201

57

10

6

历史学

060101

25

4

7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56

10

8

应用化学

070302

9

1

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19

3

10

软件工程

080902

30

5

11

环境工程

082502

9

1

12

审计学

120207

46

8

13

音乐学

130202

6

1

14

绘画

130402

11

2

本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是计划招生人数,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我校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因专业报考人数不足出现计划空余的,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因专项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计划空余的,将专项空余计划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调整情况7月20日前在我校专升本网站公示,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报名

报名分为四个环节: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公布结果,操作指南见附件2。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8:00—7月1日23:00。

2.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zsb.e21.cn。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

3.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从“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三种类型中选择一种报考。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

5.报名期间可查看分校分专业报名情况,并可修改志愿。

6.7月2日,我校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7月3日更正志愿一次;7月4日,我校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终审。

7.考生志愿审核通过后,从报名平台下载打印《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并在申请须知与承诺处签名。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0年7月3日8:00—7月5日24:00。

2.审核所需材料

1)普通考生:《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方式详见教育部学信网说明: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建档立卡考生:《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证明(查询页面含家庭和考生基本信息,须经扶贫部门签字盖章)。

3)退役大学生士兵:《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高职高专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入读普通专升本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湖北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确认表》(附件3)、个人立功受奖登记表、学校核实函(学校提供)。

3.审核流程

1)考生在统一平台报名成功后,登录我校专升本网站http://jwc.hjnu.edu.cn,进入专升本报名材料审核页面提交规定的相关材料。审核材料均采用图片或PDF文档格式。

2)我校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3)审核结果通过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0年7月6日8:00—7月7日24:00。

2.考生登陆汉江师范学院校园统一缴费平台在线缴费(缴费方式见附件2报名操作指南)。

3.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退费。

(四)公布结果

7月8日-9日,学校在专升本网站公布报名结果。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专业名称

科目一

考试时间

科目二

考试时间

学前教育

大学英语

7月28日

9:00—11:00

学前教育原理

7月28日

15:00—16:30

小学教育

教育学

体育教育

运动生理学

汉语言文学

现代汉语

英语

综合英语

历史学

中国古代史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分析

应用化学

无机及分析化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路原理

软件工程

C语言程序设计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概论

审计学

会计学原理

音乐学

音乐理论综合

绘画

素描

说明:

1.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大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门,共2科,每科100分,总分200分。

2.考试时间1天(7月28日),上午考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下午考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大学英语、综合英语不含听力。

4.考试大纲、参考教材见附件4、附件5。

(二)考试须知

1.考生于7月27日(周一)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汉江师范学院教务处办公室(尚艺楼B303室)。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3.绘画专业要求考生个人准备的工具、材料等详见考试大纲。

4.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在考试中有违纪和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科目成绩,取消录取资格。

5.考生须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规定入校、考试、离校,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三)考试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8月10日前在我校专升本网站上发布,考生凭身份证号查询成绩。如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我校按照相关程序复查后给予答复。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分专业按两门考试课程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一的成绩;考试科目一的成绩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二的成绩。

(二)录取流程

1.建档立卡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考生。根据录取规则,按建档立卡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接受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对报名补录的学生,我校按计划数分专业根据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独划线录取。

(三)公示及录取

在学校专升本网站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入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我校向正式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已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录取未报到学生空出计划不再补录。

六、收费项目与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80元/生。被我校录取的2020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经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同专业2020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七、学籍复核及入学政策

1.专升本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入学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或专升本网站通知。

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报到时我校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4.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5.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原则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不足编班人数的,插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6.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